江门市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铜废液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将《江门市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铜废液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江门市鹤山龙口镇二七二省道云顶岗村(N22.790118°,E112.876739°),现有项目总占地面积10297.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4平方米,现有项目主要从事废酸的综合利用,年处理废酸(HW34)约48778t,利用废酸生产液态聚合氯化铁 24000t/a、液态聚合氯化铝铁31473.1t/a、液态聚合硫酸铁8637.36 t/a,与环评、验收审批的生产内容一致。
基于市场发展需要,泰汇公司拟于现有项目红线范围内进行扩建,扩建项目年处理HW22酸性含铜蚀刻废液30000t,涉及的废物代码具体为398-004-22、398-005-22、398-051-22,主要收集江门市及周边区域线路板企业产生的酸性含铜蚀刻废液。利用酸性含铜蚀刻废液生产海绵铜3640.31t/a、液态聚合氯化铁(净水剂)38192.38t/a。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仍为10297.01m2,新增建筑面积为865m2,扩建后建筑面积为3669m2。扩建项目总投资约 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占5%。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江门市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查阅,建设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可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江门市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月英 联系电话:13760545984
通讯地址:江门市鹤山龙口镇二七二省道云顶岗村
邮箱地址:338372671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2日。
附件1:《江门市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铜废液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MMhTMAdhvJ80YX3lNkzuQ
提取码:oiop)
附件2: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kF9SFvpZajHlmezjqBkYg
提取码:tqb8)
查看原文:
江门市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铜废液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pdf
江门市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